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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和谐用工单位将入信用"红名单" 可享激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06 09:29:56    文章来源:信用中国栏目

原标题:和谐用工单位将入信用“红名单”

  本报记者 王天淇

  为构建新时代北京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企联、市工商联昨天召开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会,今后,市级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将纳入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红名单”,并享受相关激励政策。

  本市将评选

  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

  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会日前在北京召开,牡丹集团、中国书店等15家北京市企业获评“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顺义科技创新产业功能区、中关村软件园孵化器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接下来,本市还将开展2016—2018年度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拟评选190余个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和大约100个先进个人。同时,本市还将持续推进区级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街道(乡镇)“双百双规范”单位达标命名活动,切实提升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社会认同度、企业参与度和职工支持度。

  此外,本市还将制定完善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符合北京实际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包括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争议调处、工资福利、职业技能培训、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环境等多个方面;并将市级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纳入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红名单”,在享受人力社保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绿色通道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作为企业代表参评劳动模范和优秀企业家的重要参考依据,营造全社会共创共建共享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为农民工“护薪”

  工资争议仲裁30天审结

  相关国家机关近日下发了《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集中限时办结超审限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案件,将仲裁审限缩短至三十日内,并对重大案件实行仲裁机构负责人挂牌督办制度。同时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审判、执行和保全,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作为重点民生案件纳入速执程序,及时给予执行救助,对农民工追索工资案件申请财产保全的,一般不应要求担保。

  今年,本市也将加强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仲裁办案基本制度目录清单;发挥仲裁建议书作用,引导用人单位合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

  另外,本市还将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全流程管理、全环节管控、全周期联动”管理新模式,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监管,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同时,严格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对列入本市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联合惩戒力度,持续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将出台政策

  保障快递从业者权益

  “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拓宽了就业空间,带来了多种新型灵活用工形式,对劳动关系工作提出新的挑战。为此,本市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研究探索新业态用工指导服务管理模式,凝聚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以及新业态企业、行业协会、劳动者等多方合力,健全和完善协同治理机制,指导和帮助新业态企业规范用工行为、防范和化解矛盾争议。特别是支持和鼓励新业态行业协会与行业工会结合实际,协商制定行业用工规范,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标准,签订行业性集体协议,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

  今年,本市将认真落实促进快递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相关工作部署,会同邮政管理行政部门等单位,对全市快递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研究起草促进本市快递业规范发展加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

  同时,本市还将积极推进“互联网+调解”试点,实现街乡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全市基层调解组织能力建设,提高争议预防化解水平,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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