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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额提高、专项附加扣除:个税红包 照单全收

发布时间:2019-01-07 09:50:52    文章来源:信用中国栏目

原标题:个税红包 照单全收

  图为1月2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福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大厅,纳税人在了解新个税法六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细节。

  孙文潭摄(人民视觉)

  图为浙江省海盐县税务局干部通过“面对面”辅导方式,为扣缴义务人详细解答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郭秋敏摄(人民视觉)

  新华社发

  刚刚过去的元旦假期,对北京某事业单位做财务工作的小王来说一点也不轻松。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很多新的规定,需要学习新的操作方法。而一向会在节前发工资的单位,也因为这次个税调整延后了发放时间。

  本次个税调整有许多亮点,许多措施更加注重惠及民生。2018年10月,个税调整的第一步开始执行,将个税起征点调整成为每个月5000元。而在2018年12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相继公布,征税方式改为“预扣预缴+汇算清缴”,同时涉及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也具体明确。2019年,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每个人会感受到切切实实的减税红包。

  个人所得税不仅仅是关系到每个人的钱袋子,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个税收入达11966亿元,个人所得税成为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因此个税的改革和调整除了对个人的收入影响之外,也是国家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

  本次个税改革和调整究竟怎么惠及民生,大家能够收到什么实在的红包,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免征额调整享减税红利

  新的个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调整至每年6万元,即每个月5000元。但值得注意的是这6万元是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四项收入合并之后起征点。在税率方面,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小杨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其月收入一直在1万元左右,挣得多时能达到1.5万元左右。在个税执行新的起征点之前,他每个月缴纳税款都会超过500元。而现在,他要缴纳的税款都降至500元以下。“新的起征点和税率减税还是挺明显的。”小杨说。

  小王也表示,新的起征点和税率会让普通工薪阶层感受到明显的降税,“因为很多原先在10%税率的人这一次都降到了3%这一档中了。”

  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仅以免征额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许多人的个税在免征额提升之后将变为零。

  而上述提到的新的免征额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算之后的免征额,这也昭示着本次个税改革的一个重大调整。

  过去个税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税的方式。2019年开始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表,进行综合征税,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次)预扣预缴,纳税人按年汇算清缴。“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在中国税制改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个人所得税实现了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转变。”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向记者表示。

  那“预扣预缴”“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呢?就以小杨为例,小杨的工资首先是每个月按照新的起征点和税率表进行预扣预缴,但这并不是最终的缴纳个税。到了年底时,再进行一整年的清算汇缴,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综合征税,多退少补。这对于一些收入不稳定的人来说,可以有效减少缴纳的个税。

  “中国个人所得税征收一直以来以代扣代缴方式为主,综合征收以后,企事业单位要继续依法代扣代缴,还需要纳税人按年度自行申报与汇算清缴,不仅对税务机关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也要求纳税人具有自觉良好的纳税意识和较高的税务处理水平”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副教授龙朝晖向记者表示。

  张斌表示,采用新的征收方式后,越来有多的纳税人将直接面对税务机关办理个税汇算清缴,这对于增强纳税人的意识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直接面对税务局,会让每个人切实感受到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对‘花纳税人的钱’会有更直观的感受。”张斌说。

  专项附加扣除实惠大

  对于个人来说,新的征收方式对其影响并不是很大,单位等可以帮助办理。但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则是牵动着每个人的实际利益,因为这是实实在在的减税红包,每个人都可以享受。

  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在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扣除环节、征纳操作等要素上,个税专项扣除的实施都进行了详细周到的安排与设计,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六大部分,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

  ■ 贷款利息的扣除

  对于专项附加扣除,小杨表示十分欢迎,这确确实实让他减轻了不少负担。2018年,小杨在北京买了房,贷了不少款,对其日常生活影响不小。当听说能够专项附加扣除之后,他马上就向单位的财务部门询问如何进行扣除。“能减少一点是一点,能够在税前扣除一部分,少缴一部分税,也能够让自己到手的收入更多一点。”小杨说。

  对于贷款利息的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 租房租金的扣除

  小杨是因为贷款买房而能够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他的好朋友小张则是因为租房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小张和小杨一样在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从入职工作开始就一直自己租房住,每个月的房租要3000多元。以后再缴纳个税时,小张将会享受到每个月1500元的定额专项附加扣除。小张在接受采访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毕竟每个月还是少交一点税了嘛”。

  对于租房租金的,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工作的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万元(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32万元(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 大病医疗的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中,让很多人感到高兴。如果有这项支出,通过扣除之后,能够有效减轻家庭负担,不会因为大病支出而影响家庭的日常生活。具体而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征求意见稿中扣除限额为6万元,正式发布的办法中定为8万元,增加了2万元,体现了国家对大病患者家庭的关怀。”龙朝晖说。

  ■ 子女教育的扣除

  对教育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也是本次新个税法专项附加扣除的重要内容。这包括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两个部分。子女教育部分的扣除是指,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就按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

  ■ 继续教育的扣除

  继续教育部分是指,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龙朝晖表示,无论是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还是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首先是能够减轻家长或者本人的负担,同时还能够激发大众的热情,帮助人们树立终生学习的良好习惯,使得中国劳动力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

  ■ 赡养老人的扣除

  此外还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这就有助于弘扬孝老敬亲的传统美德,让纳税人更好地去孝敬老人。

  享减税红利须如实申报

  对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具备其中一项或者多项,这样在每个月的扣除中就有1000元到几千元不等。龙朝晖表示,专项扣除较好地落地实施,将有效减轻纳税人税负。根据个体差异,考虑其不同负担情况以及公平税负,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做出不同的减税措施,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但是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人数多,覆盖的面广,因此此次申报采用自主申报,只要申报即可抵扣,然后进行抽查。这其实是一种对社会的诚信检验,能够享受减税红利的前提就是如实申报。

  在暂行办法中,对六项的专项附加扣除做了细致的规定,涉及到夫妻的或者兄弟姐妹的都有明确的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正常办理即可。但这也不排除可能有人会多报以谋求更多的减税。

  因此要加强监管。张斌建议,各部门间要加强信息的共享,实现对申报信息的自动筛查对比,尽量发现申报中的不诚信的行为。对于发现的不诚信行为,“可以采用包括信用联合惩戒等方式予以处罚。”张斌说。(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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