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等六部门: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租金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企业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租金贷”,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租金贷。《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市场主体总体平稳,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部分从事转租经营的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利用租金支付期限错配建立资金池,控制房源、哄抬租金,甚至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信贷资金,变相开展金融业务。近期,少数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链断裂,严重影响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1-04-30 09:11:18